一、管理体制不同
①政府采购是实行财政统一管理,监察、审计和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监督的体制。
②工程招标投标是实行发改协调指导,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监督的体制。
二、执行模式不同
①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采取强制委托和自愿委托的形式
②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分散采购(包括分散委托和自行组织)的模式,由招标人自愿委托)
三、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不同
①政府采购按预算隶属关系由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或授权部门制定并颁布
②招标投标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四、法律责任不同
①《政府采购法》属于行政法的范畴,规范的是政府机关单位如何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因而它强调的是行政责任
②《招标投标法》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招标投标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因而强调的是民事责任
五、规范的主体不同
①《政府采购法》规范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②《招标投标法》规范的主体则无限制,凡是在我国境内的任何主体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强制或自愿),包括私人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
六、资金保障不同
政府采购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并有坚实的政府采购资金作采购项目的保障,由国库统一集中支付,减少了拨款环节,避免了资金流失占用和拖欠资金等弊端,维护了政府形象。而招投标不具有上述特点。
2023-08-22